事关养老托育服务!黑龙江省印发《方案》,黑龙江省养老院最新政

原文标题:事关养老托育服务!黑龙江省印发《方案》,黑龙江省养老院最新政策

黑龙江省养老院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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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哈尔滨新闻网

来源:冰城+2021/10/09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将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扩面增点,突出哈大齐等重点地区,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养老配套网络,合理布点社区嵌入式养老设施;着力促进旅居、中医药康养、休闲旅游、老年用品等产业协同发展;做好65周岁以上老年人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中医药资源广泛服务老年人群体,开展针对老年人的运动健康服务。

培养培训养老服务人才10万名以上

根据实施方案,市、县两级政府要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总量、结构变化和养老托育实际需求,在2021年底前编制养老托育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并将养老托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城乡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力争到2025年,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我省将把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婴幼儿照护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培训规划,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完善老年健康相关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

依托有关高校开展老年护理等相关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纳入继续医学教育机制管理。鼓励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社会工作、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幼儿保育、婴幼儿托育等专业,逐步扩大招生规模。“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培养培训养老服务人才10万名以上。

确保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交付

我省将依法重点督促外出务工人员履行法定赡养老人、监护儿童职责。落实监护人对孤寡老人、遗弃儿童的监护责任。加强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强化兜底保障能力,重点为低保低收入的失能失智、高龄、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

重点支持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托育服务网络建设,探索居家适老化改造激励机制,引导专业化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力争到2025年,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达到4.5个。

我省将开展城乡养老托育配套用房建设行动。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或居住区按标准规划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及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并确保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已建成住宅小区或居住区有缺口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或建设。

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

我省将提升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力争到2025年,全省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率达到100%。

我省将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生活照护、物品代购等智慧养老服务,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推广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等应用,协调发布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开展应用试点示范。

推进“互联网+托育服务”,支持优质托育服务机构平台化发展,提供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

我省将开展特色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充分发挥地域、气候、生态、人文等独特优势,以哈尔滨、牡丹江、大庆、黑河、伊春等地区为重点,大力发展旅居康养、“候鸟”养老产业,叫响避暑和森林康养、冷(温)泉疗养、中医药康养、生态颐养等品牌,打造一批旅居康养示范基地、特色小镇。

我省将开展养老托育宜居环境建设行动。普及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加装电梯。积极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加强母婴设施配套,在具备条件的公路、轨道交通等客运场站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普遍设置专席及绿色通道。

作者:阴祖峰编辑:王依然

文章知识点:黑龙江省养老院、关于养老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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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系统经理(主导多个民政及养老机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