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什

文章原标题: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什么样的保险

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原标题: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如何推进?听听专家怎么说

文章摘要:只有上下一体重视基金风险防控,确保地方不侵蚀国家利益,才能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统筹条件下良性运行、持续发展的目标;;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中央重大决策,应当建立相应的督办机制督促同步推进,健全考核机制,通过科学设定考核指标、考评程序并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全国统筹顺利推进;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如何推进?听听专家怎么说

日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这项工作事关广大职工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落实好、执行好各项改革举措。

推进全国统筹需注意哪些方面?专家有什么建议?对此,记者近日进行了采访。

访谈嘉宾

郑功成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树立全局观 下好一盘棋

1

达成社会共识 扫清技术障碍

记者: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否已经具备条件?

郑功成:2010年,我参与了《社会保险法》制定。其中明确,实现全国统筹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制目标。其背后基本逻辑是,只有实现全国统筹,才能真正维护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条件下劳动者自由流动过程中的养老保险权益,才能真正在全国范围内维护这一制度的公平性,进而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经过10余年的努力,目前已经具备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条件。

一是形成了全国统筹的社会共识。各地区均已意识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当是国家层级而非地方性制度安排。虽对全国统筹认识还有所差异,但地方都是支持中央决策的。学术界、社会舆论不再是各唱各调,全国统筹成了社会主流声音。

二是具备了扎实的实践基础。近几年,中央调剂金制度实施后,基本摸清了地区分割统筹情形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中央调剂金上缴下拨实质上是让这一制度从地方利益回归到国家利益,基金筹集、管理与支付格局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为全面实施全国统筹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三是中央的决心为全国统筹提供了保障。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的重大改革,是国家行动,而非部门或行业行动,是基于全局的正确决策,应当且能够得到贯彻落实。

四是技术障碍已不复存在。全国统筹离不开全国统一、上下联动、左右互通的信息系统。过去,各地区信息化建设各行其是。伴随着社会保险经办机制的发展,信息技术不仅得到了广泛应用,而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可以说,过去制约全国统筹的技术障碍得以消除。

此外,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庞大,跨省流动的劳动力约1.3亿人,这一群体养老保险权益受影响的局面不能再持续下去,这也表明了推进全国统筹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

记者: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意义是什么?

郑功成:全国统筹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优化,也是这一制度走向成熟、定型的关键性标志。实现全国统筹后,将直接产生以下效应。

一是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权益不会再因流动就业而受到区域养老保险政策差异性的影响,增强制度确定性、稳定性。

二是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包括通过统一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实现筹资公平,统一计发基数、统一待遇项目及其调整机制,实现养老保险待遇公平。

三是增强制度的互助共济性,实现财务可持续性。在地区分割统筹情形下,养老保险基金余缺并存,甚至两极分化现象不可避免,隐含着基金风险。全国统筹后,意味着基金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筹集与使用,是全国范围内的互助共济,确保财务可持续性。

四是有利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全国统筹后,各地养老保险筹资负担从不均衡走向一致,企业不会再因处在不同地区而承受不同水平的法定劳工成本,这是市场公平竞争的内在要求。此外,还能进一步强化国家认同,这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职能。只有实现全国统筹,才能透过养老保险制度增强国家意识。

因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实施后,必定会带来一系列的良性效应,带来惠及所有参保人员、促进制度公平的改革红利。

2

步调不一致 口径待统一

记者: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过程中,应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郑功成:我着重关注的是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各地步调不一。有的地方积极贯彻落实,有的地方拖延政策实施,这种情形在以往的改革实践中并不罕见。如果步调不一致,将影响整个制度有序推进,实现全国统一。

二是缴费基数与计发基数问题。目前,各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养老金计发基数统计口径并不一致,它直接影响费率测定和实际筹资负担水平以及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因此,全国统筹必须解决好缴费基数与计发基数的统计口径问题。

三是中央与地方的责任分担问题。全国统筹突出的是国家层级的主体责任,但并非中央政府包办,地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是基金风险防控问题。有效防控基金风险是确保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全国统筹后,不能变成基金风险全归中央,地方也必须具有完备的风险防控机制与措施。只有上下一体重视基金风险防控,确保地方不侵蚀国家利益,才能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统筹条件下良性运行、持续发展的目标。

3

国家利益至上 维护制度公平

记者:解决上述问题,您有什么具体的建议?

郑功成:一是各地应当树立全局观、大局观,以国家利益至上、制度公平为目标,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同步协调推进全国统筹。

二是需要进一步摸清各地缴费基数、计发基数底数及形成机制,制定清晰的路线图,可一步或分步达到统一,这是全面实现全国统收统支目标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工程。

三是全面落实中央与地方责任分担机制。针对困难地区养老保险基金不足的补贴责任和地方出台政策导致基金减少的责任,需要尽快出台清晰且具可操作性的统一政策,既要确保所有老年人的养老保险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又要防止地方政策侵蚀国家利益并衍生负面效应的现象发生。

四是落实地方防控基金风险的首要责任。特别是在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反养老保险欺诈以及防止地方变通国家政策的做法方面,要全面落实地方的直接责任。

五是建立督办机制,健全考核机制。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中央重大决策,应当建立相应的督办机制督促同步推进,健全考核机制,通过科学设定考核指标、考评程序并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全国统筹顺利推进。

作者丨王 永

编辑丨徐德金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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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系统经理(主导多个民政及养老机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