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嘉定建立了全国首个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文章划重点,请关注以下方面: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

永嘉农村养老保险

原标题:30年前,嘉定建立了全国首个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文章摘要:1988年,在南翔镇、马陆乡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嘉定县政府讨论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请示》,同年,嘉定开始在全县全面铺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当年年底,县政府再次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及时批转了县试点领导小组和民政局《关于完善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行)的请示》,实现了乡级社区型养老保险模式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转换,使全县统一了制度、统一了领导、统一了管理,成为全国第一个建立;

30年前,嘉定建立了全国首个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

“最近,城乡居保经办服务不断推进‘不见面’办理模式,全面对接‘一网通办’了!回想起我刚接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那些年,每隔一个月,我就要跑一趟各个乡镇,汇总参保人员的信息。”嘉定区民政局原副局长黄志明回忆起往事,不禁感慨,“老百姓的生活更有保障了!”

家庭养老,是中国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在风起云涌的改革浪潮中,这种传统的养老格局被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所打破,农民也能像城镇职工一样,年老时每月领到一份退休养老金。上世纪80年代,嘉定为中国农民养老史谱写了崭新的一页。

南翔、马陆先行试点

上世纪80年代初,嘉定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6%,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提上议事日程。

1986年10月,国务院民政部在江苏省沙洲县召开全国农村社会保障座谈会,决定选择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上海郊县作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区域,南翔、马陆成为其中的试点区域。

为确定方案,市课题组和县试点领导小组深入村、队、车间、农舍开展调查、座谈、测算、论证等工作。最终,一个基本方案出台了:基金筹集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贴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以乡镇为单位,社会资金半积累型与个人资金积累型相结合,社会养老与家庭赡养相结合;筹集和支付均采用“双轨制”(已退休的不投保和未退休的投保),以及农村各类人员实行养老保险一体化管理模式。

上世纪80年代嘉定农村生活

“农村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于年末向乡镇缴纳集体统筹金,给现有老年人发放养老金的结余部分用于积累。投保人按照每月5元的标准,于年末逐级向乡镇缴纳投保金,记入个人名下。集体统筹金和个人投保金由乡镇各自管理、增值。”黄志明介绍,虽然金额不大,但相比于传统的家庭养老,有了养老保险的农民群众晚年生活多了份保障。

经过一年试点,这种模式被群众接受,也意味着嘉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拉开了帷幕。

嘉定建立全国首个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1988年,在南翔镇、马陆乡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嘉定县政府讨论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请示》,同年,嘉定开始在全县全面铺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1991年是嘉定农村养老保险进入发展快车道的一年。这一年,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大行政推力,广泛宣传发动,使全县有农户的17个乡镇全部实行了养老保险制度,运转收费率达100%。

同年,嘉定县政府派出考察组赴烟台、威海等地学习,结合山东经验和嘉定实际,整理制定了“关于完善我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行意见”和“试行办法”。

当年年底,县政府再次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及时批转了县试点领导小组和民政局《关于完善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行)的请示》,实现了乡级社区型养老保险模式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转换,使全县统一了制度、统一了领导、统一了管理,成为全国第一个建立县级制度的县。

“从1987年试点开始至1991年的全国试点工作会议召开,嘉定的农村养老保险,比全国整整早了5年。”黄志明说。

随着工作的深入,嘉定不断增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功能,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比如,投保年龄从20岁放宽至18周岁,1993年后放开投保年龄下限,允许农民为子女投保、增加个人投保积累额、提高领取标准,这些对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黄志明介绍。

2014年,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原农保中心主任陆婉介绍,“两险”并轨后,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2020年,嘉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185人,退休人数17749人。

撰稿:席凌燕

材料参考:《嘉定民政三十年(1978年-2008年)》

编辑:王安琪、卓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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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系统经理(主导多个民政及养老机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