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地产发展的通知(北京养老地产项目)

北京养老房产开发项目

北京养老房产开发项目

北京养老地产项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地产发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养老地产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名称变更通知》,以下篇章请读原文,以增强群众获得感。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促进养老地产发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北京市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和《北京市养老产业“十四五”规划》,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完善养老产业相关设施
1.解决养老相关问题。加快完善相关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有序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对民办养老机构办展的政策,民政部门尽快制定出台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采取,对民办养老机构与公办养老机构协作实施。严格控制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减少审批,并根据民办养老机构数量纳入公办机构范围,实现每个区80床位不少于50张。
2.发展壮大养老产业实体化龙头企业。将闲置床位和闲置公建民营、与公办养老机构同步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公办养老机构,各类养老床位不少于50张(含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各类养老床位。按照“公建民营、医养结合、异地连锁、公建民营”的养老模式,增加养老服务床位供给。加强养老设施与养老服务功能衔接,加快完善医疗养老设施,实现医疗床位与养老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站)与医疗机构互通互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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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系统经理(主导多个民政及养老机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