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健康养老平台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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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1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省工信厅通过发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作用、市场化运作、公众参与的“三大方式”,积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建设“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托育服务需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0〕12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制度,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近日,省民政厅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监管工作,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就下一步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

明确各职能部门、各单位的监管责任,加大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欺老虐老行为的整治力度,坚持依法依规监管,织密养老服务监管网络。

依法监管养老服务中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涉及资金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民政部门参与监督管理,依托信用平台和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以房养老”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养老服务项目和标准、补贴资金使用、行业管理、养老服务质量等信息,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方便养老服务对象快捷查询。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服务举报投诉举报投诉制度,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接到举报投诉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投诉电话、信箱、邮箱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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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系统经理(主导多个民政及养老机构项目)